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包括基本分录和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判定。基本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判定根据来源不同,包括企业购入、自行建造、融资租入、其他单位投资转入、改建扩建、盘盈和接受捐赠等不同情况,分别按照相应规定计价。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基本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当价值难以确定时,需根据固定资产的不同来源判定其原始价值。
1. 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
原始价值按买价或售出单位的账面价值扣除原安装成本计算。
同时需加上支付的运费、保险费、包装费及安装成本。
2.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原始价值依据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算。
3.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原始价值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企业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和安装调试费计算。
4.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
原始价值按投资单位的账面价值计算。
若评估价值大于投出单位原价,则按评估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确认。
5. 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
原始价值基于原有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建、扩建支出,再减去变价收入。
6. 盘盈的固定资产
原始价值按净值、市价或完全重置价值计算。
7.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原始价值按市场价格或赠与人提供的凭证金额,加上企业负担的相关费用计算。
为更加清晰呈现,上述内容采用段落与小标题格式。希望以上内容能更清晰地展示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