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盖章要求基本相同,都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区别在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在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具体要求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自开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盖章要求
对于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上,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这是为了保障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税务的正常管理。
对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流程稍有不同。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样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根据相关规定,代开企业在代开发票时,也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备注栏上加盖其自己的发票专用章。
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应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代开企业除了按照自开专票的要求操作外,还应在备注栏上加盖其自己的发票专用章。
无论是自开还是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保障税务工作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