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直接费用如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并借记固定资产账户。未确认融资费用则贷记长期应付款账户。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按实际利率法进行,通过银行存款账户支付,同时产生财务费用,并减少未确认融资费用。
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会计分录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
关于租赁期开始日产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如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印花税等,应被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的确认: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资产入账价值按照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的价值进行计量。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同时,记录长期应付款项。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处理:
按照实际利率法原则进行分摊。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记录财务费用的发生。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一、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
此部分费用是融资租赁项目启动过程中产生的必要支出,应准确计入资产价值,反映真实的资产成本。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按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的较低价值进行计量,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性。
三、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处理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分摊时,采用实际利率法,确保费用分配的合理性与准确性。每次分摊的费用都应详细记录,确保会计信息的透明与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