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印花税应在签订应税合同时缴纳。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等合同性质的凭证均为应纳税凭证。缴纳印花税的时间为合同所属期,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租赁印花税的缴纳时机及规定
租赁合同的印花税应在签订应税合同的时候所属期进行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应税凭证种类
1.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等合同;
2. 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3. 产权转移书据;
4. 营业账簿;
5. 权利、许可证照;
6. 经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应税凭证。
二、具体要求
为确保税收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明确印花税的缴纳责任和义务。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其征税依据是合同行为,在合同签订时即应计算并缴纳相应的印花税。
请注意,以上内容都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明确规定,不得删减。在租赁交易中,确保依法纳税,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