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有几种不同的折旧方法。其中包括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将固定资产应计折旧额均衡分摊到预计使用寿命内;工作量法,每年的折旧额随资产的工作量变化;双倍余额递减法,使用固定的折旧率乘以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期初净值来计算;以及年数总和法,也称折旧年限积数法,将固定资产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计算折旧额。
会计的几种折旧方法
一、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年限平均法是一种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每期折旧额均相等。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在此基础上,计算出每月的折旧额。
二、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下,每年的折旧额会随资产的工作量而不断变化。这种方法适用于在不同年度工作量差异较大的资产,如汽车等。计算时,需考虑固定资产原价、预计总工作量及单位工作量折旧额。特点是每个会计期间的折旧额并非都相等。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采用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作为固定的折旧率,再乘以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得出各年应提折旧额。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不考虑净残值)×2/预计使用年限。
四、年数总和法(折旧年限积数法或级数递减法)
年数总和法是一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它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来计算确定固定资产折旧额。这种方法考虑了固定资产的尚可使用年数,以及使用年数的总和。计算公式为: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其中年折旧率由尚可使用年限和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