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售固资的核算方式是企业调整其预计净残值以反映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超过原账面价值。若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差额计为资产减值损失。对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核算,具体方式需参照其他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
待售固资与非流动资产的核算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企业需进行特定的核算处理。
待售固资的核算
当企业决定出售某一固定资产,并满足持有待售的条件时,需对该固资进行特定的调整。企业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其反映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这一调整旨在更真实地反映固资的当前市场价值。调整时,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
核算方式
若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企业应将此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这一核算方式确保了企业的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固资的实际情况以及企业的财务状况。具体的核算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调整账户(或资产减值损失账户)
贷:固定资产原值账户
贷:预计净残值调整账户(若原预计净残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
借:处置费用账户(若存在相关处置费用)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账户(或相关应付账款账户)
通过这样的核算方式,企业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待售固资的价值变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