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盘盈存货如何记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法律通 2024-12-14 12:32 浏览次数:554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盘盈存货的会计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2]22号)的规定,关于盘盈存货的处理,事业单位需遵循特定的会计准则。当发生存货盘盈时,首先要确定其入账价值。这一价值可通过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来确定。若无法可靠取得上述数据,则按名义金额入账。

盘盈存货的会计分录处理

盘盈的存货,在会计记录时,需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进行借贷分录。具体为:

一、确定入账价值

借记:存货 (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贷记:其他收入 (与存货盘盈价值相等)

二、无法可靠取得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的情况

当无法可靠取得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市场价格时,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借记:存货 (名义金额)

贷记:其他收入 (名义金额)

通过上述规定,事业单位能够清晰地进行存货盘盈的会计处理,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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