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领取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待遇的计税方式取决于领取方式和特殊情况。按月、按季领取的,分别平均计入各月并适用月度税率表;按年领取或特殊情况下一次性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为避免汇算清缴负担,个人领取的年金待遇单独计算纳税,不计入综合所得。
个人领取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待遇的计税方式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按照规定所领取的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被视为“工资薪金所得”。在新税制实施后,此类待遇被依法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计税。为简化税收流程并减轻离退休人员的税收遵从负担,对年金的税务处理进行了细化规定。
一、基本计税原则
个人领取的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由扣缴义务人进行税款扣除,并单独计算纳税。这些待遇不计入综合所得,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不同领取情况的税务处理
1. 按月领取:适用月度税率表,根据每月领取额计算纳税。
2. 按季领取:将领取额平均分摊到各月,按照每月领取额及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3. 按年领取:使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进行计算。
三、特殊情况的税务处理
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或个人去世后其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的年金,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则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这样的规定确保了税收政策的连贯性和公平性,同时也考虑到了离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减轻他们的税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