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申请条件包括:1.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2. 主要经营业务为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技术服务;3.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提供资质等级认定的技术服务;4. 技术人员占比不低于50%;5. 具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6. 有软件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能力;7. 研究开发经费占年软件收入8%以上;8. 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比50%以上;9. 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符合这些条件的软件企业可申请认定。
软件企业申请条件详解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企业法人地位
1. 软件企业需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为企业法人。
二、主营业务要求
2. 企业的主要业务和经营收入必须围绕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及其他相应技术服务展开。
三、软件产品及技术服务标准
3. 企业应具备至少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四、技术人员配置
4. 软件企业的技术人员占比不得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50%,确保技术研发的充足力量。
五、技术装备与场所
5. 为确保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的顺利进行,企业需具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六、质量保证能力
6. 软件企业需具备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确保产品的优质服务。
七、研发经费占比
7. 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应占企业年软件收入的8%以上,反映企业的研发重视程度。
八、软件销售收入要求
8. 企业的年软件销售收入需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体现软件的主营业务地位。
九、企业管理与合规性
9. 软件企业的产权必须明晰,管理规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申请软件企业认证需严格遵循上述标准,确保企业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人员配置、质量保证、研发投入、销售收入等方面达到相应要求,以获取合法的软件企业认证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