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调价时,需双方确认价保协议。会计处理上,应设立专门账户进行核算,如“应收账款——某客户(调价折扣)”和“主营业务收入—折扣及折让(调价折扣)”。调价时,借方记作“主营业务收入—折扣及折让”,贷方记作“应收账款—某客户(调价折扣)”,并注意负数贷记增值税销项。避免直接冲减原先的销售数据和应收账款,以保障账务和物流系统数据的准确性。
商品调价的会计处理流程
发票通常在结款时开具,增值税销项的计提依据为账上收入数。对于商品调价,首先需双方确认价保协议。在会计账务处理上,为准确核算调价带来的变化,需设立特定账户。
一、账户设置
1. 应收账款——某客户(调价折扣):此账户用于记录因调价产生的对应客户的应收账款变动。
2. 主营业务收入—折扣及折让(调价折扣):此账户用于记录因商品调价所产生的折扣及折让金额。
二、调价会计处理
当商品调价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主营业务收入—折扣及折让
贷方:应收账款—某客户(调价折扣)
同时,
负数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重要的是,不要直接冲减原先发货确认的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以保证总账数据与物流系统数据的勾稽关系不受影响。
对于这一流程,企业需严格遵循,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数据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