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某些纳税人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这些包括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以及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依据来自《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纳税人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定纳税人不需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这些纳税人主要包括:
一、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1. 非企业性单位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一些非企业性质的单位,例如某些社会团体或组织,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纳税。
2. 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对于那些偶尔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他们可以根据政策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方式。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对于某些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他们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了一般纳税人的标准,但由于他们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可以选择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而是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具体的政策依据如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于非企业性单位及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提供了明确的纳税选择指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则明确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纳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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