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宿舍折旧费可列入企业成本或费用,并可在税前列支。具体处理为: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同时,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累计折旧。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宿舍折旧费在税前列支的处理方式
职工宿舍的折旧费,在账务处理上,应记入相应的费用科目。具体为: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这部分表示折旧费的发生与企业的日常运营活动紧密相关,应将其分配到不同的费用科目中。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此分录表明,职工宿舍的折旧费用被视为一种非货币性的员工福利。
紧接着,进行第二笔分录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表明要将之前记录的应付薪酬进行明细分类。贷:累计折旧,表示将折旧费用从应付薪酬中转移至累计折旧账户,正式记录资产的折旧情况。
关于税务处理,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包括职工宿舍的折旧费,在不超出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是准予在税前进行扣除的。这意味着,企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这部分福利费用作为扣除项,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以上处理方式的重点在于准确记录折旧费用,并合理分配到相应的会计科目中。同时,确保符合税务规定,合理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