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和取得符合规定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其他通行费发票不能抵扣。如企业还贷性通行费发票以及未填写公司名称、税号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关于通行费发票抵扣的相关说明
目前有效的通行费抵扣凭证主要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一、针对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可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进行抵扣。
二、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时,若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则可以进行抵扣。
除此之外的其他通行费发票,是不允许进行抵扣的。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例如企业取得的还贷性通行费发票,若未填写公司名称、税号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信息,这些发票同样不能进行抵扣。
为了确保合规抵扣,纳税人应对通行费发票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其符合抵扣要求。同时,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