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发放是否需要汇算清缴取决于发放方式。一种方式是并入综合所得,申报工资薪金;另一种方式是单独申报,一年仅可选取一次。员工可自主选择。若选择单独申报,汇算清缴时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政策依据为财政部税务总局的相关通知。注意,年终奖发放年份与税务处理年份需一致。
年终奖发放与汇算清缴的相关说明
对于年终奖的发放,存在两种处理方式。首先,年终奖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的综合所得进行申报。若选择此种方式,奖金会被结合工资薪金一同申报税务。其次,也可以选择单独申报,但全年仅可选取一次此方式。若选择单独申报,在汇算清缴时,可以选择将其并入综合所得进行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年终奖的发放年份与计税年份相一致,例如2019年的年终奖虽然在2020年发放,但属于2020年的个税收入。员工有权自主选择上述任意一种方式处理年终奖。
政策依据及单独申报方式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按照特定计算方法进行单独申报。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员工同样有权选择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的综合所得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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