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二手车应缴纳的增值税根据销售方的身份和车辆的购买时间有所不同。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如果允许抵扣进项税金的,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不允许抵扣的,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机关、事业单位等临时销售二手车也按2%征收率征收。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免征增值税。
销售二手车增值税计算指南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
对于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当销售二手车时,需根据具体情况计算增值税。若购进或自制时允许抵扣进项税金的,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不允许抵扣的,则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4%)。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3〕37号),对于销售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二手车,按适用税率征税;对于试点实施之前购进的,则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值得注意的是,自2013年8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自用机动车,其进项税额可抵扣。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时,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三、机关、事业单位等销售二手车
机关、事业单位等非国税管辖户,偶然销售二手车时,应按次纳税,并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额计算公式为: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3%),并与增值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对比后确定是否应纳增值税。
四、其他个人(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
个人销售自己使用的机动车,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