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成立后,根据国家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后的三年内,如果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且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可以免交残保金。也就是说,企业在成立初期有一定的免征期,之后是否需要交残保金则根据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情况和规模而定。
企业成立后的残保金缴纳政策详解
企业在成立后,关于是否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家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之初的三年内,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具体来说,对于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企业,如果其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那么这三年的小微企业对保障金是免征的。这意味着,这些企业在初创阶段可以集中精力发展自身业务,减轻经济负担。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超过这个时间限制或者企业规模扩大超过规定的职工人数,企业可能需要开始缴纳残保金。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同时也为小微企业的成长提供了一定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