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扶贫捐款时,将实际支付的金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中的捐赠支出科目。根据财税〔2018〕15号通知,企业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可结转至未来三年扣除。企业捐款时需注意合规性,确保捐赠支出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扶贫捐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参与扶贫捐款时,应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详细地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做法为:将捐款金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中的捐赠支出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一、基础核算方式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
这表示企业已将用于扶贫的捐款金额从银行账户划出,并记录在捐赠支出科目下。
二、关于税前扣除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若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进行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其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具体规定如下:
若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超出部分允许企业在未来三年内继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一政策为企业进行公益捐赠提供了税收上的支持,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到社会公益活动中来。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企业需确保自身捐赠行为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以便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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