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常见增值税税目如何区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务智慧树 2024-12-14 14:34 浏览次数:949

建筑企业常见增值税税目包括销售或租赁动产、建筑服务、不动产销售等。一般纳税人销售动产税率13%,建筑等服务及不动产销售税率9%,简易征收情况下清包工3%,不动产营改增前取得可按5%。小规模纳税人大部分税率为3%,不动产销售和出租及差额征收为5%。疫情期间有特定优惠政策。摘要针对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税目进行简要说明,并提及相关政策和优惠。

建筑企业常见增值税税目详解

针对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税目,存在多种不同的税率与征收方式。具体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或租赁动产税率为13%。对于建筑、邮政和电信服务交通或销售不动产,税率为9%。其中,建筑清包工可以简易征收,税率为3%。对于在营改增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按照5%的税率进行简易征收。另外,若业务采取差额征收,税率为5%。其他销售服务则为6%。对于不动产销售,一般计税为9%,简易计税则为5%,这一简易计税主要针对的是2016年5月1日前的老项目。

二、小规模的增值税税率大多为3%。针对不动产销售和出租不动产,以及差额征收,税率为5%。因疫情影响,至2020年12月31日前,3%的税率可按1%开具。相关优惠政策依据如下:

1.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2. 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将此政策延期至12月。

以上内容对建筑企业的常见增值税税目进行了详细阐述,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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