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多缴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以向征收机关申请退还。保障金的计算方式包括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应缴金额和实际应缴金额的计算。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审核后可以获得相应的退款。
关于用人单位多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调整说明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由未达标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各类单位缴纳的资金。当用人单位多缴了保障金时,可向征收机关申请退还。具体的缴纳计算方式如下:
一、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计算
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1.5%
二、保障金应缴金额的计算
应缴金额 = (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实际应缴金额
实际应缴金额 = 应缴金额 - 减免金额
当用人单位多缴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调整:
1. 确认多缴金额:核对缴纳记录,确定多缴的具体金额。
2. 提交申请:向征收机关提交退还多缴保障金的申请。
3.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缴费凭证、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及工资等相关证明材料。
4. 等待审核:征收机关将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退还多缴的保障金。
为保障金的计算和调整过程透明、准确,请用人单位务必按照上述公式和要求进行申请和调整,确保保障金的合理使用。同时,也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共同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