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销售企业(加油站)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必须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没有行业限制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不适用于成品油销售企业。
成品油销售企业(加油站)关于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
成品油销售企业(加油站)目前不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文第五条明确规定,虽然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行业限制并未明确列出,但特定情况除外,其中明确提到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按照《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要求,所有成品油零售加油站都应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无法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
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行业限制并未明确列出,但仍需符合特定条件。
2. 明确规定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这是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要求。
二、成品油销售企业的纳税身份
成品油销售企业(加油站)作为零售加油站的一种,其纳税身份被明确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无法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以上内容基于国家税务总局的明确规定和《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要求,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在现行法规下,成品油销售企业(加油站)无法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