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两类。会计处理上,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应冲减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补助,用于补偿未来费用的计入递延收益,补偿已发生费用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税务处理上,需判断是否为不征税收入,符合条件的按财税[2011]70号文件处理,否则作为政府补助在收到当期确认应税所得,相关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企业收到政府补助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指南
在企业筹建期间,收到政府补助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处理至关重要。根据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两类。
一、政府补助分类处理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企业收到的补助如与资产有关,应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若确认为递延收益,需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企业未来费用或损失的,视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二、所得税处理要点
对于所得税处理,首先要判断政府补助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若符合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的不征税收入条件,则按相应文件处理。若不符合,则作为政府补助在收到当期确认应税所得。与此相关的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处理政府补助时,需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及税务规定操作,确保合规性,并充分利用政府支持促进自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