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策规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娱乐业等六大行业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扣除基础上,可享税前加计扣除优惠,但需符合相关政策和核算要求。
哪些行业不能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
根据《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以及相关的政策文件,以下行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一、限制行业
1. 烟草制造业:由于烟草行业的特殊性,其研发费用并不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范围内。
2. 住宿和餐饮业:该行业在研发费方面的投入,不被视为可加计扣除的对象。
3. 批发和零售业:此行业的研发费不在税前加计扣除的范围内。
4. 房地产业:根据相关政策,房地产行业的研发费用不享受税前加计扣除。
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该行业的研发活动费用不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之列。
6. 娱乐业:娱乐业的研发费用不在税前扣除的范围内。
二、政策具体要求
除了上述限制的行业,要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的核算必须健全,并且需遵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等文件的规定。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时发生的实际研发费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但具体的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需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基于提供的政策依据,具体执行中可能还有其他的细节要求,建议相关企业在进行实际操作前详细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