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自己报销自己审核是不可以的,这违反了权责分离制度,也是内部控制要求的规定之一。权责明确是内部控制的基础,不相容的业务应由不同的人完成,以减少舞弊机会。因此,财务人员在报销和审核过程中应分离职责,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财务人员自己报销自己审核是不被允许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权责分离制度,报销人与审核人应当分开,这是企业内部控制要求的核心原则之一。权责明确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显著特征,对于内部控制环境的构建至关重要。
在企业的内部控制中,权责分配政策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必须明确各项职责,使不相容的业务由不同的人完成,以减少潜在的不当行为或舞弊风险。具体表现如下:
一、业务与会计职责必须分离。这意味着财务人员不得既负责报销又负责审核,以避免内部操作的冲突和滥用职权。
二、财产保管与会计职责也应分离。为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准确性,会计部门不应直接参与财产的保管工作。
三、交易权与财产保管权必须分立。这有助于防止不正当交易和滥用财产,确保企业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四、在会计内部,各项职能也应进行明确的分离。这包括报销、审核、记账等各个环节,以确保财务操作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为了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企业的稳健运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这些原则,确保财务操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