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并完成汇算清缴。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对于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需在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时限规定
企业于年度结束后,必须在五个自然月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相关附表,并完成汇算清缴工作,确保应缴税款和应退税款得到结清。若企业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年度所得税申报,同样需要在上述五个自然月内提出延期申报的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适当延长申报时间。
对于在年度内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有特定的规定:必须在实际经营终止后的60日内,向税务机关完成当期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严格遵守这些规定,是企业履行税务义务、确保合规运营的重要部分。同时,企业在处理税务事务时,应遵循相关税法规定,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