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讨论了合并报表中少数股东损益的计算处理,强调子公司净利润中不属于母公司的部分为少数股东损益,并指出目前规定中存在的问题。
少数股东损益会计处理详解
合并会计报表是为了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而编制的。在此,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和若干子公司构成,合并报表主要服务于整个集团的股东。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我国通常采用母公司理论观,着重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和损益。
少数股东损益指的是子公司在特定会计期间内实现的损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部分。当母公司未持有子公司全部股份时,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中,大部分应确认为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其余部分为少数股东损益。
关于少数股东损益的计算,现行《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有以下要点:
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的确认与长期投资的调整
1. 对于子公司因本期损益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动,母公司应计算并确认其所拥有的数额。这部分数额应计入母公司的本期投资损益,并相应调整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账务处理:增加长期投资时,借记“长期投资”,贷记“投资收益”;减少长期投资时,则反之。
二、合并损益表中的少数股东损益体现
2. 在合并损益表中,子公司的“净利润”项目扣除母公司投资收益后的余额即为少数股东“本期损益”。此部分应在合并损益表中单独列示。
三、净利润与少数股东损益的关系
3. 集团公司的全部损益减去少数股东所持有的损益后的余额为净利润。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少数股东损益”是基于子公司未抵消内部未实现利润的净利润来计算的。
在合并报表中,影响子公司“净利润”指标的关键因素为集团内部交易,主要是逆销和平销。而顺销产生的未实现利润只影响母公司个别报表,不影响少数股东损益。然而,《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并未详细规定内部交易逆销时的少数股东损益计算方法。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明确,影响集团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的核心是子公司个别报表中的“净利润”指标。在处理集团内部交易时,需要精细计算,以确保报表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