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坏账准备的确认和处理不会在主表的现金流量中体现,因为确认坏账损失不会引发现金流量的变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零。在补充资料中,只有经营性应收项目会发生变化,而净利润和计提的坏账准备项目保持不变。
企业会计制度下,坏账准备的列示在现金流量表中需遵循特定规定。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若经企业管理机构如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确认为坏账损失,则可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确认的坏账损失金额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超过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二是低于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两种情况均不会引发现金流量的变动,现金流量表主表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始终为零。
在补充资料中,需关注净利润和计提的坏账准备项目。若这两项目未发生变化,应重点观察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变化。坏账准备的处理,在会计分录上表现为对应收账款的冲减以及坏账准备的相应调整。
一、坏账准备确认与现金流量的关系
企业会计制度明确指出,经管理机构批准确认的坏账损失,无论是超过还是低于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都不会影响现金流量的变化。这意味着现金流量表主表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始终保持为零。
二、补充资料中的重点项
在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部分,需特别关注净利润和计提的坏账准备项目。若这两个项目没有变动,那么变化的焦点就集中在经营性应收项目上。
三、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处理
对于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处理,一般表现为对冲减应收账款和相应调整坏账准备的记录。具体分录如下:
借:坏账准备账户
贷:应收账款账户 (表示冲减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或者
借:资产减值损失账户
贷:坏账准备账户 (表示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通过上述分录,可以清晰反映坏账准备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过程。由于现金流量不受影响,企业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需特别注意区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变化,确保报表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