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整体购买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并完成后续开发后再转让的情况,允许加计扣除的项目包括:购买未竣工房地产的价款和相关费用、改良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以及未竣工房地产购买价款和改良开发成本总和的百分之二十。这些扣除项目有助于核算房产后续开发完成后再转让的成本和收益。
房产后续开发完成后再转让的扣除项目核算
对于整体购买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继续建设完成后转让的核算,允许加计扣除的项目详细如下:
一、购入未竣工房地产的成本
购买者需支付未竣工房地产的价款,并缴纳相关的国家规定费用。这些费用构成了最初的投资基础,应作为扣除项目的首要部分。
二、改良开发成本
购买者继续投入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所产生的改良开发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是对房地产的设计、建设、监理等费用,这些都是为完成房地产项目所必需的支出。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
在开发过程中,会产生一系列的费用,如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等,这些费用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日常支出。
四、相关税费
在转让房地产时,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这些税费是转让环节的必要支出。
五、加计扣除项目
最后,允许加计扣除的是未竣工房地产所支付的价款和改良开发成本两项之和的百分之二十。这是对整体投资的一种合理回报,也是鼓励继续投资开发的重要政策。具体的核算格式如下(以借贷分录为例):
借:相关资产账户
贷:相关负债或资本账户
借:房地产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缴税费
最后,在核算总利润时,可以加上加计扣除项目,以此计算最终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上内容核算清晰,有助于企业合理进行财务规划,优化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