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式记账法是一种不完整的记账方法,只在部分账户记录经济业务。其特点是仅登记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和各种往来账项,不涉及固定资产折旧、材料物资耗用等业务。该方法手续简单,但无法全面反映经济业务全貌,不利于检查账户准确性,因此现已少用。
单式记账法的特点
单式记账法是一种不完整的记账方式。对于部分经济业务只在单一账户内记录,与复式记账法形成对照。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账户记录的不完整性
单式记账法仅对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及各种往来账项进行登记。例如,用银行存款购买材料,只记录“银行存款”账户,而不涉及“原材料”账户。对于固定资产折旧、材料物资的耗用等经济业务,因不涉及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收付,因此也不予记录。
二、应用范围的局限性
除对于人欠、欠人的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在两个或以上的相关账户中登记外,其他经济业务只在单一账户中登记或不被记录。这种方法的记录范围有限,不能全面、系统地反映经济业务的整体情况。
三、手续简便但准确性较低
采用单式记账法,记录手续相对简单。但由于不能全面反映经济业务,不利于检查账户记录的准确性。这是一种已经较少使用的记账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单式记账法在平时的账务处理中,对于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有一定的记录作用,但在复杂的经济活动中,其局限性显而易见,更多地被复式记账法所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