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行程单能否单独用于报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技术派 2024-12-14 10:55 浏览次数:747

机票行程单不能单独用于报销,需与航空公司开具的发票一起作为报销凭证。单位员工发生的机票支出属于费用增加,应计入借方核算,同时会导致货币资金减少,应计入贷方核算。进行账务处理时,需借管理费用等科目,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关于机票行程单的报销处理说明

机票行程单作为旅行凭证,不可以单独用于报销。为了顺利报销机票费用,必须取得航空公司提供的发票,并与行程单共同作为报销入账的依据。当单位员工发生机票支出时,这代表着费用的增加。在会计分录中,费用增加应被记录在借方,同时,与之对应的货币资金会减少,这部分减少的资产应被记录在贷方。

具体的报销处理流程及会计分录如下:

一、报销流程概述

员工发生机票支出后,需妥善保存机票行程单及航空公司发票。在提交报销申请时,这两份文件应一并提交。财务部门在审核无误后,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报销处理。

二、会计分录处理

1. 当员工发生机票支出时,会计分录如下:

:管理费用(或其他相关科目),表示费用的增加。

:银行存款(或相关科目),表示货币资金的减少。

2. 若员工成功报销机票费用,会计分录不变,仍以上述方式记录。

机票行程单需配合航空公司发票方可进行报销处理。企业务必注意报销流程的规范操作,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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