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在计提附加税时,通常需要先按全额计提。然后,根据相关政策,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优惠,减免的部分及营业外收入可以直接进行分录处理。具体操作为:借应交税费等相关科目,贷营业外收入。这样,在按季度缴纳时,可以享受到相应的附加税减免。
小规模纳税人计提附加税时的处理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在计提附加税时,需要按照特定的流程进行操作。首先,全额计提附加税是基本的步骤,这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以及印花税。在借方的记录为“税金及附加”,贷方的记录则分散在各项应交税费中。
关于减半计提的处理,实际操作中,在按季度缴纳时,需要先按全额进行计提。之后,对于减半的部分,以及营业外收入,会有特定的处理。减免附加税时的分录,借方为各项应交税费,贷方则直接记入“营业外收入”。
具体操作如下:
计提时:
1. 借: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应交税费—印花税
减免附加税时的分录:
借:
应交税费—城建税等(根据具体税种)
借:营业外收入
通过上述分录,小规模纳税人在计提和减免附加税时的操作得以清晰体现,确保了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