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亏进项税转出是按照固定资产净值来计算的。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纳税人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来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因此,固定资产盘亏的进项税额转出应当按照净值进行转出。
固定资产盘亏时进项税转出的计算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的规定,针对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在发生条例第十条所列的特定情形时,需要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这一计算是基于固定资产净值的。
第五条规定的核心内容
当固定资产出现盘亏情况时,纳税人需要按照固定资产净值来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这里的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净值。
计算公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适用税率
关于固定资产净值的说明
固定资产净值是反映固定资产实际占用资金的重要指标,它表示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在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时,使用固定资产净值作为依据,更能反映资产的实际情况。
结论
当固定资产发生盘亏时,纳税人应按照固定资产净值来计算并转出相应的进项税额。这一规定确保了税收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同时也要求纳税人准确核算固定资产的净值,以便正确进行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