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两类:一般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年,某些特定种类的会计档案如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保管期限为30年。单位合并的会计档案种类多样,其他会计资料的保存期限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可能是永久保存。该规定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关于档案保存期限的规定
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联合发布了全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被划分为10年和30年两大类别。这一规定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起开始执行。
一、会计档案的基本分类与保管期限
单位的会计档案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这些档案的管理至关重要。
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其保管期限为30年。
其他会计资料:根据实际情况,保存期限为10年、30年或者永久保存。
二、具体执行
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起,单位需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各类会计档案进行归类、整理和保存。确保每一类别的档案都按照规定的期限准确保存。
三、单位合并时的会计档案管理
若单位发生合并,其会计档案的管理更为复杂。在合并过程中,需对原有的会计档案进行详细审查、分类和整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对于合并后仍需保存的档案,必须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妥善保管。
严格遵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确保单位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