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发生破产、解散、撤销等依法应当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形,或者因变动经营地点、住所而涉及改变主管国税机关,以及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到原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注销税务登记的情形
纳税人在特定情况下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具体情形如下:
一、企业破产、解散、撤销及其他依法应终止纳税义务的情况
当企业因各种原因,如破产、解散或撤销,依法需要终止其纳税义务时,应前往原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其他依法规定需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同样需办理相关手续。
二、经营地点变动导致主管国税机关变更的情况
若因企业变动经营地点或住所,导致主管国税机关发生变化(但不包括符合迁移条件的企业),纳税人亦需前往原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当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时,亦应前往原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为完成上述手续,纳税人需携带相关资料,并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