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其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具体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根据不同的行业,标准包括职工人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等。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和小型,以满足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求。
中小企业的具体定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为满足社会需求、增加就业机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被称为中小企业。这些企业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工业领域的中小企业
中小型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
二、建筑行业的中小企业
中小型企业须符合: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中型企业需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与资产总额达到相应标准。
三、批发和零售业的中小企业
在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满足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批发业的中小型企业须满足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
四、交通运输和邮政业的中小企业
交通运输业中小型企业需满足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邮政业企业则须满足职工人数1000人以下,或销售额相应的标准。
五、住宿和餐饮业的中小企业
该行业的中小型企业须满足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
以上所述的企业划分标准基于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末从业人员数、年产品销售收入、年工程结算收入、年销售额以及资产合计等数据。这样的划分有助于针对不同规模的企业制定更为精确的政策和措施,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