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会导致企业应纳税额或应退税额的调整。企业需要针对差异进行分录处理,包括补缴税款、实际缴纳税款、调整未分配利润等。具体处理方式包括借贷分录的调整,如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对于多缴税额的情况,同样需要进行分录处理并调整未分配利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差异处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会决定企业应纳或应退税额。对于这种情况,我们需按照以下分录进行处理。
企业需补充缴纳所得税的情况
当经过汇算清缴后,若发现企业需要补充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实际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随后,调整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企业多缴税额的情况
若在汇算清缴后,企业出现多缴税额,则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同样,调整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以上分录清晰展示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差异的处理方法。在处理过程中,务必保持原文每句话的表述意思不变,同时合理采用段落、小标题等格式,使内容更加清晰易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