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企[2009]242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防暑降温费属于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一部分,指的是企业在夏季为职工提供的现金补贴或非货币性集体福利,用于缓解高温天气对职工的影响。因此,防暑降温费需要计入福利费。
企业关于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根据财企[2009]242号文,财政部对企业职工福利费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概述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为职工提供的除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这其中包括:
职工卫生保健与生活相关的现金补贴与非货币性福利:如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的职工医疗费用、职工疗养费用等。还包括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和防暑降温费等。
二、具体福利内容
1. 防暑降温费:企业在夏季为职工提供的防暑降温相关费用,如冷饮、药品等,应计入职工福利费。
2. 其他现金补贴与非货币性福利:如自办职工食堂的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的支出等。
三、财务管理要求
企业需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合理划分职工工资与福利费的界限,确保福利费使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在记账时,应准确记录相关费用的分录,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注意事项
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应遵循上述规定,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职工福利费的范畴。同时,对于防暑降温费等其他福利费用的支出,应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明,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