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固定资产折旧差异导致的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当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与税法规定不同时,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差异。会计上需根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税法上的计税基础进行比较,形成可抵扣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分别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相关会计分录根据差异的性质进行借贷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与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在企业会计与税务处理中,固定资产折旧差异常导致递延所得税的产生。关于此,我们需深入了解其处理方法。
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当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时,由此产生的折旧差异需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部分应计入税收。反之,若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法规定,除税法另有规定外,折旧按会计规定计算,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关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按会计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折旧仍按税法确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
当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时,按此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会计与税法上的固定资产价值存在差异时,会形成可抵扣或应纳税的暂时性差异。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一、当会计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税法上的计税基础:
这表示在未来期间会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需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二、反之,当会计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税法上的计税基础:
这表示在未来期间会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以上分录反映了企业因固定资产折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