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零售劳保商品的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劳保专用部分,是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的。因此,零售劳保专用品可以开专票。
零售劳保专用品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零售劳保商品的商业企业,若为一般纳税人,是有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中的明确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应当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对于零售的商品,如烟酒、食品、服装、鞋帽等消费品,若为非劳保专用部分,则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但值得注意的是,劳保专用部分并不在此列,因此劳保专用部分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一、相关规定概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商业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劳保专用品,由于其特殊性,一般纳税人的零售企业是有资格为其开具专用发票的。
二、具体细则
1. 一般纳税人身份:确保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这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前提。
2. 劳保专用品的定义:劳保专用品是指为劳动者提供保护,如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等,这些产品属于可开具专用发票的范围。
3. 不得开具的情形:如烟酒、食品、服装、鞋帽等消费品,若非劳保专用,则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零售劳保专用品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