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负债核算的会计处理包括政府确定性环境负债和或有环境负债的账务处理。对于政府确定性环境负债,通过“基金预算支出”科目进行简单核算;对于或有环境负债,采用准备金制度,将一次性巨额费用分期摊销,并根据外部情况进行相关性调整。具体处理包括计提准备金、调整价值变动以及发生或有环境负债时的账务处理。
环境负债核算的会计处理
一、政府确定性环境负债的账务处理
对于政府确定性的环境负债,其账务处理相对简洁。主要操作是通过“基金预算支出”科目进行核算。当环境负债发生时,将支出数记入借方,贷方则登记支出的收回或冲销转账数。
1. 环境负债发生:
借: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2. 环境负债收回或冲销转账:
借:国库存款
贷:基金预算支出
二、或有环境负债的账务处理
或有环境负债涉及准备金的计提与调整,其核心原理是将巨额费用分期摊销。具体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计提或有环境负债准备金:
借:基金预算支出
贷:或有环境负债—准备金
定期调整:
1. 成本发生溢价:
借:基金预算支出
贷:或有环境负债—价值变动
2. 成本发生折价:
借:或有环境负债—价值变动
贷:基金预算支出
发生或有环境负债时:
1. 若计提准备金充足:
借:或有环境负债—准备金—价值变动
贷:国库存款
2. 若计提准备金不足:
借:或有环境负债—准备金不足部分记入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及基金预算支出部分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