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租非住房可以适用综合征收率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务风险管理 2024-12-14 10:56 浏览次数:674

个人转租非住房可以选择综合征收率和分税种计征方式。北京市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可选择两种征税方式,其中综合征收率按收入5%计征。若选择分税种方式,需分别计算多种税费。具体计算方式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

个人转租非住房的税务处理

个人转租非住房时,纳税人可自行选择综合征收率或分税种计征方式。在北京市,关于个人出租房屋的税务征收,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修订)》第四条规定,存在两种计征方式。

综合征收率计征

此种方式下,应纳税额是按每一百元应税收入含五元税额的负担水平统一计算。具体来说,如果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是4000元,那么承担的税款为4000元的5%,即200元。如果综合征收率调整为2.5%,那么月租金收入4000元的房东将减轻税负100元。

分税种计征方式

若选择分税种计征,则需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例如,增值税的征收率为5%,但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则是根据“财产租赁所得”项目,依照现行税法计算应纳税额。同时,按房产租金收入的4%缴纳房产税。

对于个人转租非住房的税务处理,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计征方式。但不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应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税款,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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