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差额征税时,需在纳税申报表中进行相应填报。支付的分包款填入“应税行为(5%征收率)扣除额计算”相关栏次,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发票金额需填入不同栏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时,还需将销售额填入不同行次,根据发票类型和不征税率进行区分。摘要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差额征收的纳税申报流程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并实行差额征收的情况,纳税申报过程需细致操作。
一、填报附列资料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中:
1. 对于支付的分包款,需在“应税行为(5%征收率)扣除额计算”的第10栏“本期发生额”进行填写。
2. 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应填入“应税行为(5%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的第13栏“全部含税收入(适用5%征收率)”。
二、主表填报
接下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
1. 将附列资料中的“应税行为(5%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第16栏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第4行,关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部分。
2. 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填入第5行,自开和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填入第6行。
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1. 各种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分别填入第1行、第2行和第3行,对应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2. 具体地,自开和代开的发票合计金额填入第1行,代开发票金额填入第2行,普通发票金额填入第3行。
以上内容需严格按照实际业务发生情况进行填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申报过程中,应仔细核对各项数据,确保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