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投资目的、性质和核算特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是持有至到期的投资,其变动计入资本公积,而非当期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则是企业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其投资成本包括发生的税金、佣金和手续费等费用,这些费用在购入时计入投资成本,分期摊销时计入摊销期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区别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此类资产不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也不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它们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不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些资产不属于贷款或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这些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而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则体现在资本公积中。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指的是那些到期日固定、收回金额明确或可确定的债券投资。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这些投资直至到期,通常这类投资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也可能在1年以内。对于此类投资,为取得投资所发生的税金、佣金和手续费等费用,在购入时会被计入投资成本。当进行分期摊销时,这些费用会体现在摊销期的投资收益中。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更注重公允价值的变化及其在资本公积中的体现,而持有至到期投资则更侧重于到期日的固定性和投资成本的核算。在会计处理上,两者对于资产价值的计量和费用处理也存在明显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