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出包工程方式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企业,在建造过程中将支付的费用计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支付工程款项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结算资本化借款利息时,同样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长期借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将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完成固定资产的核算。
出包工程方式下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核算流程
对于采取出包工程方式的企业,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涉及多项财务处理。首先,企业在建造过程中支付的费用,应当纳入在建工程科目进行细致核算。当收到承包单位的账单,并补付相应的工程价款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以记录资金流动。
关于利息的处理,在结算建设期间的资本化借款利息时,同样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而贷记“长期借款”科目,确保利息支出的正确核算。
工程完工后的处理,当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时,应以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为依据,进行固定资产的入账。借记“固定资产”科目,然后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完成固定资产的转化。
一、支付费用与工程价款结算
在建造过程中,企业支付的费用以及补付的工程价款,均纳入在建工程科目的核算范畴。具体分录为:费用支出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相关科目(如银行存款)。
二、资本化借款利息的处理
结算建设期间的资本化借款利息,同样纳入在建工程的核算。此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长期借款”。
三、工程完工验收与固定资产入账
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按照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具体分录为: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