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拒收证明需写明拒收原因、错误事项和正确事项,包括拒收票号、金额、税额,并注明未认证及特此拒收。说明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并承担法律责任,加盖购买方单位公章。如因重复开票而拒收,需说明与此重复的发票信息。摘要需针对标题简洁回答。
发票拒收证明开具指南
在购买方因某些原因拒收发票时,需要开具发票拒收证明。以下是开具此证明的具体步骤和内容要求:
一、基本信息
1. 明确拒收原因:在证明中需明确说明拒收发票的具体原因。
2. 详细列出错误事项:包括错误的内容、正确的信息,以及涉及的发票票号、金额和税额。
二、具体内容
1. 详细描述拒收情况:证明中必须写明“上述专用发票我单位没有认证,特此拒收”。
2. 真实性声明:证明中需包含“本单位所提供的说明和附送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字样。
三、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错误原因为重复开票,除了上述内容外,还需详细说明与此错误发票相重复的专用发票的票号、金额及税额。
四、盖章与格式要求
1. 加盖购买方单位公章:确保证明的有效性。
2. 格式要求:保持文章的连贯性,合理分段,适当使用小标题和加粗。文章第一段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控制在约200字以内。
五、具体开具步骤
1. 在证明文件的开头部分写明购买方的全称及日期。
2. 详细描述拒收发票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3. 提供所有相关的发票信息,如票号、金额和税额。
4. 加盖购买方单位公章。
5. 在结尾部分重申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遵循以上指南,可以准确、完整地开具发票拒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