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作职工福利时,应视同销售行为。在发放福利时,需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同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和销项税额。结转成本时,需将库存商品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整个过程涉及产品的公允价值、相关税费、应付职工薪酬等多个会计科目。
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作为职工福利提供时,应视为销售行为。对于此类非货币性福利,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一、视同销售处理
1. 确定公允价值及相关税费
当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时,应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二、会计分录处理
1. 发放福利时的分录
当企业发放这些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结转成本的分录
随后,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三、说明
以上分录反映了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的完整会计流程。确保在记录时,保持原文的每句话意思不变,同时合理使用了段落和小标题,以更清晰地展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