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特定奖金、奖励、利息及政府特殊津贴等可以免税。包括省级以上政府、部队及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等奖金;见义勇为奖金;国债利息;教育储蓄利息;政府特殊津贴及特定补贴、津贴等。
个人免税所得详解
个人在特定情况下取得的部分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以下是详细的免税情形:
一、奖金类
1. 特定机构颁发的奖金: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纳税范围。
二、见义勇为奖金
2. 见义勇为奖励:乡、镇以上政府或经县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见义勇为基金会等组织,为表彰见义勇为者所颁发的奖金或奖品,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同样享受免税待遇。
三、债券利息
3. 债券利息所得: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属于免税范畴。
四、储蓄存款利息
4.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根据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规定,个人的教育储蓄利息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特殊津贴
5. 政府特殊津贴: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如针对为社会各项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的特定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如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所述,均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个人所得免税情形。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以及对有特殊贡献者的表彰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