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按公式计提的呆账准备允许税前扣除,具体公式为本年末允许提取呆账准备的资产余额×1%-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呆账准备余额。申报税前扣除呆账损失需提交相关文件,包括申请报告、合同、证明材料等。金融企业无法提供相关资料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金融企业资产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相关规定
金融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针对资产贷款损失计提的准备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允许税前扣除的呆账准备 = 本年末允许提取呆账准备的资产余额 × 1%—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呆账准备余额。这意味着金融企业可以根据其资产状况合理计提准备金,并在税前进行扣除,从而减轻税负。
申报税前扣除呆账损失所需资料:
金融企业在申报税前扣除呆账损失时,必须准备齐全以下相关文件与资料:
一、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申请报告:详细阐述呆账损失的情况及申请税前扣除的理由。
二、贷款和投资合同及凭证:包括贷款和投资合同、发放贷款和投资凭证等相关材料,以证明呆账的产生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直接相关。
三、相关证明材料:政府、法院、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保险企业等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呆账损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四、其他资料: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金融企业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金融企业在提交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申请时,如不能提供相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这一规定的实施,旨在保障税收的公平性和防止虚假申报,要求金融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