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高速公路BOT方式的做账方法,包括专门项目公司经营和非专门项目公司经营的会计核算。文章详细阐述了收入的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与费用确认、无形资产的确认、借款利息的处理、预计支出的处理等多方面的内容。BOT项目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移交时,只需进行实务移交,不需作会计处理。
高速公路BOT项目的会计处理方式
BOT项目涉及两种经营方式:专门项目公司经营与非专门项目公司经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需遵循特定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一、收入的确认
1. 建造期间:项目公司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收入和费用。
2. 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二、建造合同收入与金融资产的确认
三、关于非专门项目公司经营的会计核算
涉及初始计量、后续计量、摊销及BOT项目的移交等环节。其中,初始计量阶段,需考虑自行施工与外包施工的不同处理方式。后续计量中,BOT项目可以是“主营业务”或“其他业务”。在运营期,设备的增减应按照资产属性进行核算。摊销时,应考虑实际情况和投入资金的收回,一般不应长于特许经营期。BOT项目移交时,仅需进行实务移交,不需作会计处理。
四、专门项目公司经营的会计核算
与“非专门项目公司经营”相似,但多一项关于投资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时的会计处理。项目设施移交不影响项目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初始投入的资本已在特许经营期通过现金流收回,投资收益已在每年的利润中体现。项目设施的移交不涉及资产变动。
以上内容详细阐述了高速公路BOT项目的会计处理方式,包括收入的确认、建造合同收入与金融资产的确认以及关于非专门和专门项目公司经营的会计核算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