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上对方公司地址填错,购货方需将原票退回,销货方重新开具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新发票要注明“换票重开”,原发票盖上“作废”戳记并粘贴在新发票存根联后。“发票使用手册”只填发票号码,并在相关金额栏标注“换票”。
发票上对方公司地址填错处理方法
当发现发票上对方公司的地址填写错误时,需要进行以下处理:
1. 购货方应将原发票退回给销货方,以便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发票。重新开具的专用发票需符合相关规定。
开票日期应按照重新开具的日期填写,并在发票上注明“换票重开”的字样。这样有助于明确该发票的特殊性,确保双方对信息的理解一致。
2. 对于退回的发票,需要在其联和抵扣联上加盖“作废”的戳记。这一步骤是为了表明这张发票已经失去效力,不再被使用。同时,这些作废的发票应粘贴在新开的专用发票存根联之后,作为备案资料。
在填报“发票使用手册”时,应准确填写发票号码,并在销货金额或购货金额栏内注明“换票”字样,以记录此次发票更换的情况。
通过上述步骤,可以确保错误的发票得到妥善处理,同时保障双方的权益不受影响。这种规范的操作也有助于维护正常的商业秩序,促进商业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