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需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而小规模企业现阶段按1%缴纳。这一规定适用于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和经国务院或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交税指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的规定,针对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税务政策明确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情况
在特定情形下,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可暂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中,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即属于此情形的范围。具体规定如下: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
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对于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暂按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小规模企业的增值税缴纳
对于小规模企业,现阶段需按照1%的税率来缴纳增值税。
此税务政策为典当业在销售死当物品时提供了明确的税务指导,确保了税收的公正与合理。各典当业者在日常经营中,需严格遵守此规定,确保合法经营,合理纳税。